----汝城县环境保护局组建于1980年6月,当时称汝城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11月根据湘编(83)019号文件,郴地办发(83)078《关于批复汝城县县级党政群机构机关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汝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1月根据国务院国发(84)064号和省编委(84)06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汝城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设为汝城县环境保护局和汝城县建设委员会,1993年7月机构改革试点时又将汝城县环境保护局与汝城县建设委员会合并为汝城县建设环境保护局,1995年4月经县委、县政府决定,下发汝委(95)12号文件再次将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分设为县环境保护局和县建设局, 2005年机构改革中定为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干部职工51人,其中在职43人,有中共党员30人。近年来,环保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较好地开创了环保工作的新局面: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领导班子”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先进单位,2005年荣获全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在全市、全县评比中均名列前茅。2005年在全市环保系统中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将环保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综合督查考核,率先在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所,率先推行局机关办公自动化。
1986 年根据汝编发( 86 ) 008 号文件,环境保护局增设二级机构排污收费站。1987年4月根据汝编字(1987 )第 015 号文件,环境保护局增设二级机构环境监测站。----